新疆消保委取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突破彰显消保工作新成果

为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中国消费者协会于5月29日至31日在四川成都成功举办了“全国消协组织法律理论与实务培训班”。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推动各地消协组织切实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交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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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上,相关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为各地消协组织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中消协副秘书长潘海峰在讲话中强调了消协组织贯彻落实《消保条例》的重要性,他指出,《消保条例》的出台为消协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武器,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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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环节,新疆消保委2024年4月17日完诉的“某医美公司消保案例”,作为新疆消保组织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例,以及新疆医美行业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向全国同行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期间,新疆某医美公司因违规销售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素产品,导致部分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在得知情况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迅速行动,调查取证并委托律师提起公益诉讼。经过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开庭审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开道歉、参与公益活动并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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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首例消费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又是首例涉及医美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是新疆消保委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的有益尝试。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和新疆首例公益诉讼案例的分享,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们也期待在全国消协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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